姚玉舟书记、李建中副省长对普法责任制工作提出要求
为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在我省得到切实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省直单位的表率作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省直各单位组织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的基础上,省法宣办组织8个督查组(省法宣领导小组成员车建军、何颖、时侠联、郭德成、潘法律、黄冰霓、张敏、杨晏平等分别带队),对40家省直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察,根据督察情况撰写了《40家省直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报告》,省领导姚玉舟、梁卫国、李建中、童怀伟等审阅了报告。12月22日、24日,姚玉舟、李建中分别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玉舟的批示是:“省法宣办在全国率先组织实施省直部门普法责任制督察工作,是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普法工作‘牛鼻子’,牵头推进督促各项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对照问题不足,切实加以改进,确保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培育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环境。”
副省长、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建中的批示是:“省直部门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为落实好省领导批示精神,厅长、省法宣办主任时侠联要求省法宣办认真抓好玉舟书记、建中副省长批示要求落实,充分运用好督察结果,有效履行督促检查职能,坚持以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省法宣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对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和省领导批示精神,坚持政治方向和问题导向,在2018年着力督促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和制度落实,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法治安徽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