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法制日报】芜湖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五”普法成效显著
2011年以来,安徽省芜湖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
健机制,完善“三个体系”
完善组织体系。2011年,芜湖市委市政府印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为“六五”普法全面开展提供了依据和遵循。成立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56个市直单位组成,制定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两次以上,研究解决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召开法治芜湖建设暨“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会,“六五”普法全面启动。2013年8月,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工作督查,找问题、抓整改、补短板。2015年7月,对四县四区及部分成员单位进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取得丰硕成果。
完善保障体系。从2012年起,芜湖市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有力促进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以“三官两员”(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司法助理员、普法宣讲员)、“两师两长”(律师、教师和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为基础的普法骨干队伍,开展普法专业培训350余场;组织市普法讲师团100人,5年共开展法治宣讲1100余场;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112个,总人数达6750余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6万余场。将普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标准及时定额拨付。5年来,市级财政共向依法治市办拨付普法经费175万元,市直机关和单位普法经费达1250余万元,为法治芜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责任体系。依据“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芜湖市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各单位普法清单与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目标、基本任务与要求,并进行责任分解。同时,每年发布重点普法目录,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与工作要点,年底统一进行考核验收,让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抓重点,深化“法律六进”
突出重点,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法律进机关”。制定《芜湖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和《芜湖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办法》,市、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公务员年度测法得到普遍落实。5年来,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320余场、公务员法律业务培训580余场,参加培训27852人,参训率达98%。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升。
着眼未来,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个“希望群体”,深化“法律进学校”。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找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突破口,运用青少年普法阵地、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形成青少年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春与法同行”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法律进校园示范点创建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聘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建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51个,35所学校被命名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
立足实际,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市、县区及乡镇、街道、社区充分发挥辖区内各单位及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引导作用,盘活资源,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各单位在抓好内部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展板、公示栏、法治宣传册、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面向基层,实现“法律进社区”全覆盖。针对社区居民结构成分多样、法律需求多元等特点,以社区普法微信、法治博客等形式实现法治宣传远程服务;以上门送法、假日说法等途径实现法治宣传贴身服务;以小品讲法、相声说法、动漫释法等渠道实现法治宣传惠民服务,并通过社区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阵地实现法治宣传便捷服务。根据工作实际和居民需求,组织普法工作者深入开展以婚姻家庭、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法律素质。
针对特点,加大“法律进企业”力度。制定《关于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普遍建立企业法治学校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在企业网站开辟普法专栏等,为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便利。针对企业特点和职工需求,开展“面对面”“订单式”“套餐式”普法,得到省领导好评。
注重普及,拓展“法律进乡村”工作。每年1月至2月,在乡村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学法律、维权益、讲义务。建立村“两委”(村委和支委)干部法律学习和培训制度,结合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换届选举等时机,开展法律辅导与咨询活动,培训“两委”干部5358人,培训率近100%。建立“法律明白人”名册,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民普法宣传活动3100余场,引导和教育农民养成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重探索,发挥法治文化“三个作用”
一是发挥法治文化的融入作用。2013年5月,芜湖市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的意见》《芜湖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先后举办“法润江城,廉兴芜湖”书画摄影作品展、法治芜湖宣传卡通形象标识、法治格言警句征集评选;组织参加全国、省法治书画摄影展、法治故事征集活动,共选送100余幅作品参赛,8件作品获奖;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和“千百十”活动;法治电影戏曲下乡、法治演讲比赛、学法灯谜竞猜、书法绘画比赛、法治文艺巡演等活动深受广大群众喜爱。5年来,共建立法治公园10个、法治广场22个、法治文化长廊248个,举办法治文化活动1290场次。
二是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作用。充分利用芜湖普法网、普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网上答疑等活动。开展全市“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十佳法治宣传员”评选活动。芜湖电视台、广播电台、《芜湖日报》《大江晚报》分别设置《公民与法》《法治芜湖》等专题和专栏,释法解惑,打造普法全媒体平台。全市各类媒体开设法治专栏报刊10个、广播3个、电视频道7个、网络565个,用形式新颖、易于接受的普法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
三是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每年6月,全市集中开展“江淮普法行”大型法律宣传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实施法律援助。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百名法官送法进百校”“法律进军营”“送法进监所”和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讲座及万人签名、集体宣誓、法庭开放日等活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举办“万名公民旁听庭审”,组织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共1280场,旁听达5万余人,做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
“六五”普法期间,芜湖市共创建全国法治县区先进单位两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个,有1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5个单位、8名个人受到安徽省司法厅表彰。
“七五”普法续写新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此,芜湖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实施,努力实现普法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实效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抓重点,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普及,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突出抓好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信仰。坚持以“两学一做”活动为主要载体,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坚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两次。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通报等制度。建立完善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纪念日、“江淮普法行”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从培养和教育国家合格公民的高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使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重创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力
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坚持把创新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更加注重服务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更加注重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
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切实落实“法律六进”各项制度,履行好牵头和协办的每一“进”工作职责,不断丰富“法律六进”内容。探索新的途径和方式,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化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创新载体阵地。建立和完善社会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履行公益普法职责,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开放和共享。同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公共场所延伸。
造氛围,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和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更好地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推动法治实践入脑入心。健全完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形成一批与村居、企业、街区、景点等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宣传推广设施,努力打造区域法治文化品牌。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普治结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律六进”示范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入,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考核体系、考核标准,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对其成员开展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
强保障,形成工作发展合力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法宣教育机构、普法骨干、普法志愿者和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各类组织作用。加强县区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文字由芜湖市法宣办提供)
来源:2017年3月2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