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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普法讲师团建设的意见

作者:缪崟 来源:省法宣办【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4 10:25阅读:


 

 

     为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促进法治安徽建设,根据中央及我省“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普法讲师团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的主体内容,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推进“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环节,对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大普法格局,建设具有安徽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普法讲师团工作队伍,完善普法讲师团管理和保障制度激发普法讲师团成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不断提升法治宣讲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坚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热情高涨、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水平较高的普法讲师团队伍。

二、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

(一)省、市、县(市、区)三级要成立普法讲师团,在同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宣办)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已成立的,要按照相关要求,根据新的形势和工作需要对既有队伍进行充实和调整;尚未成立的,要立即制定方案,抓紧着手组建。

(二)普法讲师团成员主要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学科研教育、党内法规人才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中严格按条件选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普法公益事业;

3.熟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有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或法学教研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三、明确普法讲师团成员主要职责

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党情、国情、地情和舆情的认识和理解,保证宣讲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始终坚持在忠诚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主要职责是:

1.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单位开展党内法规、法律知识、法治与道德理论和有关专题法治实践等讲座,对党和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部署进行解读和宣讲,重点开展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及基层、企业的法治宣讲活动。宣讲内容必须符合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符合法治精神和重大法律原则;

2.积极参与各级法宣办组织开展的重大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相关调查研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和政府作出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4.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等活动,承担有关法治宣传教育题材课题研究;

5.参与编写法治宣传教育教材、资料;

6.承担各级法宣办协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创新普法讲师团工作方式方法

(一)根据工作重点,每年确定主题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地各单位进行“巡讲”。

(二)根据各地各部门需求,结合普法讲师团成员的专业特长,确定主题进行“点讲”。

(三)利用各地品牌宣讲平台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串讲”。

五、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一)建立队伍管理制度对普法讲师团成员登记造册,按照专业特长、研究方向,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普法讲师团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做法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三)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原则,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普法讲师团成员的业务能力。

(四)建立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对普法讲师团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对不履行职责、众反映较差的成员,及时予以调整。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讲师团建设,大力支持推荐优秀人选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支持普法讲师团工作,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保障。

(二)建立合理的联络协调机制。各级法宣办作为普法讲师团的组织协调部门,要统筹安排普法讲师团活动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普法讲师团工作,科学合理使用普法讲师团人才资源。要加强与宣讲单位、普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及普法讲师团成员沟通和协调,为宣讲单位、普法讲师团成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宣讲单位要加强与普法讲师团成员沟通和协调,并为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宣讲提供必要保障。

(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讲师团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各地法治建设规划,定期听取普法讲师团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普法讲师团经费保障,确保普法讲师团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各地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